一、彰化縣立青少年南北管實驗樂團駐團教師、助理駐團教師甄選,報名條件:
-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 (二)未具有教師資格者,應具有相關才藝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 1、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以上程度者。
- 2、曾被中央或彰化縣及其他縣市認定為傳統表演藝術保存者。
- 3、曾經擔任或現任南北管館閣團(社)長或館閣先生者。
- 4、曾經或現任彰化縣傳習計畫南北管研習班指導教師或本縣南北戲曲教育扎根計畫指導教師。
- 5、文資局登錄重要傳統藝術「南北管戲曲音樂」傳習計畫之結業藝生。
二、報名時間:111年7月1日至7月20日,本次報名統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三、甄選日期及計分方式甄選日期:
- (一)甄選日期:111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2:30開始。
- (二)甄選地點:南北管音樂戲曲館(彰化市平和七街66號)。
- (三)甄選成績計算:口試佔40%,資料審查佔10%,教學演示佔50%,總計100分。
- (四)甄選程序參加甄選人員請於甄選時間前10分鐘報到,依通知進行教學演示及口試作業。教學演示,進行20分鐘教學演示,並提供教案5份,應試者得自行準備樂器、教具等(如有樂器借用需求請於前3天通知主辦單位)。教學演示結束後隨即進行10分鐘口試。
四、放榜公告:甄選完成後於111年8月5日(星期五),將分別以書面通知考試結果,並公告錄取名單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請正取人員111年8月12日(星期五)至南北管音樂戲曲館報到,繳交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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