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對象:凡83-89年次研究所及大學部之役男學生。
(二).受理時間:106年10月16日-11月15日(下午5 點)止。
(三).申請方式:進入內政部役政署首頁「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四).服役時間:107-108年連續二年的暑假(共4個月)。
(五). 未抽中者,下一學年如仍在學或規劃繼續升學,得於下一學年再重新申請抽籤。
(六).限制申請條件:曾完成第1年分(二)階段軍事訓練,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者,不得再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重複申請並中籤者,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將撤銷其中籤資格。
(七).若目前無意願申請服二階段兵役軍事訓練者,則可畢業後再服4個月之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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