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兩岸(含港澳)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 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以臺教文 (二)字第109003358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486)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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