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教育部109年4月4日最新規範,本校業已完成向教育部的全校雲端教學演練通報,故基於保護師生健康且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之前提下,日夜間學制授課方式擬進行雲端教學演練,施行期間為109年4月13日(一)起至109年4月19日(日),以模擬實際停課不停學狀況,職員仍依人事室規定到校上班。
二、實施課程範圍及方式:
(一)選課人數80人(含)以上課程:採取全遠距方式授課,學生不用來校,教師仍依原上課時間於教室上課。
(二)選課人數未達80人課程:得採取分流教學或全遠距方式授課,如採取全遠距教學,教師亦必須到校於原教室上課。
(三)如課程性質(如實驗/實作課程)不適合遠距教學,教師得調整時段上課,於演練期間結束後依規定完成補課。
三、採取全遠距方式進行演練之課程,請依本校雲端學習授課要點規定第二點之雲端學習方式協助學生修讀課程,依授課進度於本校課業輔導系統平台上傳數位教材或更新課程資料,進行師生互動討論並適時回應學生問題;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進行雲端學習時應注意學生線上出席狀況、觀課與討論情形、評量方式等各面向情形,並保留相關紀錄,以利未來稽考(建議以本校課業輔導系統為平台,以保留相關紀錄避免紛爭)。
四、演練期間,教師應確實掌握學生動向,若學生未於授課時間出現於教學活動,授課教師得以電話/通訊軟體進行關懷。
雲端教學技術問題:資訊處(分機16885)
教學助理支援:教學資源中心(分機17914)
課程問題: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分機11201∼11211)
五、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最新通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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