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自即日起開始上網申請,詳情請參閱附件之說明,請同學備齊申請表及證件,並於2月14日前完成第學雜費減免之申請。(如要辦理就學貸款及信用卡繳費之學生請於111年1月5日前完成學雜費減免之申請)
相關戶籍證明文件為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事)。
二、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特殊境遇子女孫子女身分減免須檢附111年度或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證明文件,請於備齊相關證件後辦理。
三、辦理時間
(一).110年12月20日至111年2月14日止。
(二).須完成減免初審通過,列印減免後之繳費單,才可辦理就學貸款之申請作業
四、本項業務承辦人:游美金小姐,分機12113。
五、辦理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資料備齊可以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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