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11年9月30日檔應字第1110019708號、1110019708B號2函辦理(原函影本如附件)。 二、旨揭展覽資訊詳原函說明;另檢附本特展電子海報、跑馬燈文字檔及教育學習單(國高中版及國小版)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