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清寒僑外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金額與名額:

1.全校25名

2.每名10,000元



二、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僑生及外籍生

2.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

3.上學期必須修滿至少9學分(含出國交換期間)

4.家境清寒且本學期未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優先



三、繳附證件:

1.110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成績單(須有班上名次)

2.申請同學請至學校網頁--學生專區,進入財務服務--獎助學金申請,填寫申請表,確認後網路送出申請。列印後最晚於11月28日前將申請表及成績單送菲華樓204國際合作組。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2/11/14~2022/11/28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合組 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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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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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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