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流程及作業要點
內        文

★審核時程:1月28日(五)18:00 將做本週最後審核;1月29日(六) ~ 2月6日(日) 春節連假暫停;2月7日(一)起的待審件,將於2日內審核完成。

★再次提醒若有要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儘快辦理完成,以免逾期後只能到總行辦理臨櫃對保。

本學期就學貸款開放申請及對保作業期間為111年1月15日至2月14日止

學生辦理就學貸款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本校學生專區填寫欲貸款之就學貸款金額

https://ecampus.pccu.edu.tw/ecampus/default.aspx?usertype=student

進入本校首頁後,請點選『學生』進入學生專區→全部功能→財務服務→就學貸款申請→登錄資料

☆善用搜尋功能尋找關鍵字:就學貸款

  1. 勾選註記同意【資料傳輸同意書】
  2. 申貸金額填報

稍候15至20分鐘,再至台北富邦銀行申請續貸。

因傳輸申貸資料給銀行,系統需要交換作業時間。

二、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 或 線上續貸 

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

(一)銀行對保日期:111年1月15日至111年2月14日
(二)詳細請參閱

  1. 附件1-「辦理110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對保分行一覽表」
  2. 附件2-申辦110 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
  3. 附件3-就學貸款作業須知
  4. 附件4-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

銀行端將會自動匯入校內資料,貸款金額確認無誤後,系統會產生撥款通知書。

★★請確認是否有拿到系統自動審核之撥款通知書,才算辦理完成。

三、就學貸款申貸確認及差額繳費

因台北富邦銀行與本校資料交換非即時傳輸,請在線上續貸成功後隔日,再回學生專區確認:

★學生專區→就學貸款申請→就貸申請紀錄→確認申貸請至「銀行對保結果」進行確認→自行確認銀行申貸金額並點選【確認申貸】

已在學生專區自行點選【確認申貸】,狀態欄【申貸人確認】顯示【確認申貸】者,只代表同學本人確認此筆申貸紀錄無誤,非即時通過審核,仍要等承辦人審核後才算完成本學期的就學貸款申請。

**審核時間為1-2個工作日(非工作日將於下個工作日審核)

學雜費差額將於審核通過之後,自行再於學生專區【財務服務】→【學雜費明細查詢】列印『下載繳費單』,依繳費單指示自行繳費。
就學貸款自行確認申貸說明

四、貸款資料繳交

(一)繳交貸款資料日期:111年1月15日至111年2月14日。
(二)繳交資料及方式如下:

  • 【線上續貸者】:請直接上傳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至學生專區平台。毋須再將檔案寄給承辦人信箱。(附件圖【檢視】上傳撥款通知書)
  • ※若沒在台北富邦銀行簽署【就學貸款學校資料傳輸同意書】者,銀行將不會主動回饋核貸資料,學校系統也不會有資料交換紀錄,故仍需將紙本繳回本校,以人工方式作業審核,並且需7-1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

  • 【首次申貸者】仍需繳交紙本資料回生輔組:
  1. 撥款通知書

  2. 新式戶口名簿 或 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影本【須包含學生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保證人】且詳細記事

(三)繳交地點:

11114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大恩館2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信封請註明「就學貸款」

(四)繳交完成後:貸款金額無錯誤,初審通過,會將學生資料送至教育部財稅中心作查核。

五、於111年3月31日至學校公告首頁 搜尋就學貸款查核結果

(一)學校網站 → 最新消息 → View All →搜尋/Search → 就學貸款查核

  1. 財稅中心查核109年度學生與家長收入合計未超過114萬者,專區顯示審核通過。
  2. 收入合計114萬~120萬者,在學期間須自付半額利息,需簽寫同意繳息切結書,並繳回生活輔導組,方可繼續辦理。
  3. 超過120萬者,需檢附另一位兄弟姊妹就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蓋有註冊章之在學證明(學生證蓋有每學期註冊章亦可視同在學證明),另在學期間必須繳納全額利息,需簽寫同意繳息切結書,連同兄弟姊妹在學證明一同繳交,方可繼續辦理。
  4. 附件5 - 就學貸款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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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1. 如有申請學雜費減免同學,須先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或扣除減免金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手續。(承辦人分機12113)
  2. 若未於學生專區確認申貸且上傳撥款通知書者(首貸未將資料繳交者)視同未註冊。
  3. 因加、退選課程後就學貸款金額與應繳學分費不符者,學校不會以現金退費,請務必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修正金額,請同學依實際可貸金額辦理修正,若經查核辦理之金額溢貸,則取消辦理就學貸款資格。(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規定,學分費貸款之金額範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4. 因就學貸款的目的在協助學生就學,如學生因休學或退學而無就學的事實,不宜將貸款撥付於予學生,因此在銀行未撥款予學校前,申貸學生若有休學或退學等情事,學校將取消學生就學貸款,並通知銀行不撥付休、退學學生之貸款,學生應依規定期限內繳清各項費用後才得以休學。
  5. 申辦就學貸款之學生、家長、學校對於對保作業或其他詢問,請洽台北富邦銀行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 87516665轉5。
  6. 如有疑問請洽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2)28610511轉12112。hyx2@ulive.pccu.edu.tw?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劉柏頡
點閱率 8233
附        件 附件1-「辦理110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對保分行一覽表」.pdf附件2-申辦110 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pdf附件3-就學貸款作業須知.pdf附件4-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pdf附件5-就學貸款切結書.pdf【檢視】上傳撥款通知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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