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教育科學部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簡稱教科部)與該部所屬公立大學合作設置本獎學金,續領獎學金生向科教部所屬公立大學申請免學被就讀碩士學位學程,受獎新生赴教科部指定大學附設語言中心就讀波蘭語課程,科教部按月依在學事實核發受獎生獎學金。
本校可推薦名額:5名
教育部甄選名額:16名
申請時程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1年2月17日
通知校內面試日期:111年2月18日
校內面試時間:111年2月21日
通知結果:111年2月22日
資料繳交:111年2月23日
教育部面試時間:111年4月
校內申請連結:https://forms.gle/8D9Rxit5zeCLUob57
課程選讀類別:
(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以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為主,如欲在波蘭攻讀學位之碩士班(含)以上的學生不得申請。
(二)波蘭語先修課程:培訓受獎新生以波蘭語學習專業學科課程的能力為主,含語言課、波蘭概論、歷史、地理、數學等科目,此方案適用於112學年度欲在波蘭攻讀碩士學位者申請。
獎學金待遇:
1. 學費全免
2.
a. 波蘭語言文化課程:每月1,500茲羅堤
b. 波蘭語先修課程:每月1,700茲羅堤
3. 機票費用:往返台灣最直接行街航程經濟艙機票以張,每人以申請補助乙次為限。未修滿1學年課程者,反成機票須自理,不予補助。
4.生活費:在波受獎研習期間每月生活費100美元,1次發1年(110年10至112年6月);修滿1學年課程者,始得請領(生活補助費以新台幣核發,匯率以1:30元計算)。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與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
3. 取得CEFR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四)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出入境級居留規定)。
(五)未曾領取過本獎學金。
應繳文件: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於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直加註頁碼。
(一)報名表
(二)個人簡歷(以波蘭文或英文撰寫,至多限兩頁面A4篇幅)
(三)讀書計畫(以波蘭文或英文撰寫,含選擇赴波蘭就讀之學習動機)
(四)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英文歷年成績單(110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請於111年7月前繳交畢業證書)
(五)碩士班(含)以上英文在學證明(申請選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者加腳此份文件)。
(六)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推薦信1 封(以波蘭文或英文撰寫)
(八)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獎學金合作學校列表:https://www.gov.pl/web/edukacja-i-nauka/uczelnie-publiczne
(Wykaz uczelni publicznych nadzorowanych przez Ministra właściwego ds. szkolnictwa wyższego - Państwowe Wyższe Szkoły Zawodo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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