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111年12月7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13013675號函辦理。
二、檢附文化部原函、發布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意見表各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相關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期間逕予提供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