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來函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12月6日FDA食字第1111303673號函,宣導預防食品中毒。
二、依據110年各攝食場所中,以供膳之營業場所發生食品中毒案件數最高,第二名為自宅,第三名為學校;患者人數則以學校位居第一。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前3名為諾羅病毒、金黃色葡萄球菌及仙人掌桿菌,爰請各校加強衛生教育宣導,督導餐飲從業人員應維持良好衛生習慣,遵守五要二不原則。若感染諾羅病毒,應於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始可從事接觸食品之工作,並請學校或督導廠商隨時注意食品保存溫度、放置時間及環境清潔,以維護教職員工生校園飲食安全。
三、預防食品中毒,請遵守「五要二不原則」:
*五要: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
*二不:不食用山泉水、不食用不明動植物
四、旨揭手冊電子樓請逕自該署網站(https://www.fda.gov.tw/)出版品/圖書/食品中毒發生與防治年報歷年電子書櫃項下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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