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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二.組隊方式:
(一)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家境清寒家庭(附村里長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二)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受前款規定之限制。
三.申請名額:每校最多二隊,每隊十人至二十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二倍以上。但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在此限。
備註: 申請辦理,請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