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111124號-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請於112年2月17日前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資格: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五專五年級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一o九年一月一日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一一o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一o九年一月一日前已設戶籍於上述七區內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一一o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一o九年一月一日前已設戶籍於上述七區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一一o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本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備註:
1.獎助學金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2年2月17日前) 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