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有感於機車駕駛訓練之重要性,111年持續辦理機車駕訓補助,凡年滿18歲考照年齡,111年1月1日起至本市大台北、福安、聯合或華豐等4家駕訓班,完成普通重型機車駕駛訓練課程並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即能享有補助訓練費新臺幣1,300元,透過完整駕駛訓練,使參與訓練課程之學生具備掌握安全騎乘機車的能力,請欲考驗機車駕照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交通安全守則,守護終身交通安全之好觀念∼
(1)交通安全第一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2)交通安全第二守則:「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3)交通安全第三守則:「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4)交通安全第四守則:「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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