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榜單資訊如附件。
2.未於電子郵件規定期限內線上回覆入學意願書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所遺缺額由其他備取生依規定遞補。
3.錄取學生,於開學時應依本校規定繳交符合入學資格之學歷證件,並經我國駐外館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認證章)正本,始得註冊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