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102072號-111學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1年10月14日前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申請資格:
1.戶籍設於彰化縣境內滿一年以上家境清寒者。
2.當年度彰化縣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應屆畢業生或資優生提前畢業者。
3.當年度公私立大學(包括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日間部新錄取之自費生並已註冊入學者。
4.符合以上資格而未享有公費者。
備註:
1.實施辦法及申請書,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1年10月14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