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111043號-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1年度彰化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10月5日前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實施辦法(附件)所列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含該會建大大學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備註:
1.實施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1年10月5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