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校外獎字第1111008號-臺北巿失業勞工子女111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請於111年9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申請。
申請資格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正式學
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
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
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於 111 年 4 月 1 日至 111 年 9 月 30 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時
仍未就業,並符合 1 天以上未滿 6 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申請人及配偶 110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已獲教育部高
中職「免學費方案」者,不予補助)。
補助金額 〔補助額度以實際繳納數額為限〕
備註:
1.申請規定及申請書,請詳見附件說明。
2. 申請者,請於111年9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