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字第1111068號-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10月7日前至生輔組辦理。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 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本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 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得申請獎學金: (一)國中組: 1.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2.日常生活表現評量(成績):無記過之紀錄者。 (二)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前項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原始分數;前項各款之一年級 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備註:



1.實施要點,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11年10月7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2/09/13~2022/10/07
公告分類 獎助學金、貸款或補助
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  朱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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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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