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赴大陸交換申請,開放報名!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赴大陸交換推薦資格申請簡章

一、交換時間: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2023年春季班)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中午12點

三、交換費用:姊妹校學雜費全免,需繳交中國文化大學學雜費及個人機票、生活住宿費。

四、申請對象

1. 需具有本校學籍,不包含休學學生。

2. 操行成績不可低於八十分。

3. 學業成績前一學期總成績不可低於六十分。

4. 如有特殊條件將備註於學校列表的附件欄。

五、初審申請資料(線上+電子)

1. 至網址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附件。

https://recruit.sce.pccu.edu.tw/ExchangeStud/default.aspx?py=2022&pn=7&pt=50

2. 申請表:於線上報名頁面點選表單下載按鈕,系統會生成WORD申請表,請自行調整排版列印,並請系主任簽章研究生須加附指導教授簽章

3. 證件照:2吋彩色正面照。

4. 中文簡歷:格式不拘,可含自我介紹、國際交流、接待公共事務參與、各項活動等相關經驗、專長與興趣等。

5. 交換期間讀書計畫:300字以內、格式不拘。

6. 歷年成績單:須附班級排名百分比。

7. 請備妥以上資料,並於截止日前繳交至菲華樓202辦公室,線上報名及紙本資料皆須完成繳交,其中一項資料未繳交完善,將視同放棄申請。

8. 經初審通過,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預計於10月17日至21日進行,以e-mail通知,請留意信箱。

六、遴選標準與原則

1. 歷年在校成績:30%,歷年平均成績X40% +(1-累積班排名百分比)X100x60%。

2. 面試成績:40%

3. 書面資料:30%

4. 推薦名單將於初選結束後公告至官方網站,請被推薦同學依規定的時間內繳交家長保證書,如未繳交將視同放棄。

5. 補選:依姊妹校從缺名額進行補選,選拔及推薦方式與初選一致。

6. 審查:推薦名單須經由校長進行審查及簽核,方能由本校薦至姊妹校,將由姊妹校進行最終審核(依各姊妹校標準),姊妹校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出境交換相關事宜。

7. 錄取名單如有人員增減或異動,另簽請核示。

七、錄取後之注意事項:

1. 學生需於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是否接受推薦,如未回覆者,將視同放棄。

2. 凡本校推薦之學生,應備妥姊妹校要求之各項申請表單及家長同意書,並由姊妹校保留審查入學之最終決定權,未獲姊妹校審核同意者,即取消交換生資格。

3. 凡經推薦,不得要求更換姊妹校或交換學期,且須繳交推薦資格放棄書,除因不可抗力之情事且附具體證明外,爾後將不得再參加交換生甄選。

4. 為顧及學生交換時安全,請家長與學生主動配合告知有無曾經受身心重大疾病之就診紀錄。

5. 畢業門檻抵免-全球競爭力檢定認證(原英文門檻):至境外大學交換(含雙聯)修習課程,成績及格者一學分獲得一點,參與本校辦理之國際交流活動累積點數達六點者,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可抵免畢業門檻。

6. 具役男身份者,需繳交相關文件至菲華樓202室辦理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錄取後至學校報到日,建議不安排出境相關行程,以免導致審核未通過,造成無法出境而行程延誤。

7. 此次預先徵選111學年度第二學期交換生,屆時需視疫情情況及相關機關政策而定,如無法如期前往將取消此次交換,名額不予保留。

8. 近年因疫情因素,姊妹校或有可能因多方考量,較晚做出最終審核決議,還請耐心等候。

9. 未盡事宜,將適時公告補充,如有疑問請至菲華樓202室或來電詢問。

楊昕嬛(02)2861-0511-18805。

八、交換學校一覽














































































































































































































































































































































































































































































































































































































編號



省分



校名



名額



備註



台生



港澳生



陸生



外籍生



1



上海市



上海師範大學



2



★修習課程無法抵免學分★可接收延畢生







 





2



上海市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2



★修習課程無法抵免學分





 



 



 



3



上海市



同濟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30%

★僅開放40歲以下學生申請





 



 



 



4



上海市



上海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5



上海市



華東師範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30%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6



上海市



上海體育學院



2



★需自費





 



 



 



7



上海市



上海戲劇學院



2



★僅開放戲劇系同學申請(請洽系辦)





 



 



 



8



上海市



復旦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或班排前20%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外語學院不開放畢業班申請





 



 



 



9



山東省



山東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10



天津市



天津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11



天津市



南開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不開放薪傳學院申請





 



 



 



12



北京市



中國人民大學



2



★僅開放30歲以下學生申請

★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或班排前20%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13



北京市



中央民族大學



2



★僅開放舞蹈系同學申請(請洽系辦)







 



 



14



北京市



北京體育大學



2



★體育專業優先申請





 



 



 



15



北京市



中國傳媒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或班排前30%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16



北京市



北京科技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17



北京市



北京師範大學



2



★僅開放舞蹈系同學申請(請洽系辦)





 



 



 



18



北京市



北京舞蹈學院



2



★僅開放舞蹈系同學申請(請洽系辦)





 



 



 



19



北京市



清華大學



2



★僅開放30歲以下學生申請

★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或班排前20%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20



四川省



四川大學



2



★僅開放大二以上且具有一年成績者申請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僅開放40歲以下學生申請





 



 



 



21



甘肅省



西北師範大學



2



★可接收延畢生











22



甘肅省



蘭州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23



吉林省



吉林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24



吉林省



東北師範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25



安徽省



合肥工業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26



安徽省



安徽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27



江蘇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1



★可接收延畢生





 



 



 



28



江蘇省



南京理工大學



2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29



江蘇省



南京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30%







 



 



30



江蘇省



東南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30%





 



 



 



31



河南省



河南大學



2



★無籍別限制★可接收延畢生











32



重慶市



西南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33



重慶市



重慶大學



2



★僅開放大二以上且具有一年成績者申請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34



浙江省



浙江大學



2



★管理學院未開放碩博申請

★未開放建築系、都計系及美術系學生申請

★不開放111學年為畢業班學生申請

★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或班排前20%





 



 



 



35



浙江省



浙江工業大學



2



★學業總平均60分以上





 



 



 



36



浙江省



寧波大學



3



★僅接收文學院及新傳學院學生申請

★學業總平均60分以上











37



海南省



海南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38



陝西省



陝西師範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39



陝西省



西安交通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不可有不及格科目







 



 



40



湖北省



華中科技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41



湖北省



華中師範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42



湖北省



華中農業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43



湖南省



湖南大學



2



★僅開放大學部學生申請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44



貴州省



貴州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45



黑龍江省



哈爾濱工業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46



黑龍江省



東北林業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47



黑龍江省



哈爾濱工程大學



2



★學業總平均60分以上





 



 



 



48



福建省



廈門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49



廣東省



深圳大學



2



★修習課程無法抵免學分★可接收延畢生





 



 



 



50



廣東省



暨南大學



2



★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或班排前50%









 



51



廣東省



華南理工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52



遼寧省



大連理工大學



2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或班排前40%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22/09/19~2022/10/31
公告分類 國際交流活動
公告單位 推廣教育部-國際交流 楊昕嬛
點閱次數 1831
附 件
下載說明:要重複下載檔案,須重新取得下載權。 重新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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