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 公告資訊系統
【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一案,歡迎有意者踴躍申請。
宗旨: |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語言現代化,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四條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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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對象說明: |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前項申請者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第三點第二款補助類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
受理單位: |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
承辦人: | 張先生,(02)8512-6445,masao086@moc.gov.tw |
備註: | ※ 「計畫書」格式請參考「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附件格式(第6頁至第8頁) ※計畫執行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起最晚至112年11月30日止。 補助類別: (一) 友善環境:至少應包含一種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指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臺灣手語等。) 1. 提供口譯、臺灣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服務。 2.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提供臨櫃、播音等服務。 3. 增進上開項目服務人員職能培訓之相關研習活動。 4. 以數位互動或其他有助打造語言多樣性友善環境之創新服務。 (二) 創作及應用:以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進行創作、製作、翻譯、配音、改編,並以紙本、影像、音樂、有聲書、數位等任一形式出版、發行或公開播送、傳輸及多元科技應用。 (三) 推廣活動:以親子、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至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之在學學生,或「青銀共學」、「語言世代傳承」等青年與長輩共同參與之活動為原則。 1. 營隊:整體營隊活動應營造沉浸式語言使用環境,內容包含傳統或現代之文學、戲劇、音樂、舞蹈、工藝等文化主題內涵。 2. 指標型活動:配合聯合國世界母語日(二月二十一日),及世界閱讀日(四月二十三日),辦理語言保存使用及語言閱讀相關推廣活動。 3. 融入在地特色、知識探索、時事議題之課程、讀書會,或其他有助於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傳習」及「活用」之推廣活動。 |
受理申請日期: | 1.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_個人 112/01/03~112/02/03 23:59 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__viewstate=oRWyc5VpG+PIy+p4CXeA2Yht9fenWsG37oJCOHz4L408lIe/efs7z+WTtc3mBJBkYvZhpy/Mg9Q=) 2.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_團體 112/01/03~112/02/03 23:59 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__viewstate=oRWyc5VpG+PIy+p4CXeA2Yht9fenWsG37oJCOHz4L408lIe/efs7z+WTtc3mBJBkYvZhpy/Mg9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