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休/退學辦理注意事項
*在學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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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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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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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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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2月01日~112年02月06日(含當日)以前
(112/2/1非上班日),延長至112年02月10日(含當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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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費者,學費、雜費、其餘各費全額退還;
未繳費者,無需先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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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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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2月11日~112年02月13日(含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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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費者,學費退還三分之二,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額退還;
未繳費者,需先繳費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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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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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2月14日~112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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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費者,學費、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三分之二;
未繳費者,需先繳費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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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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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3月28日~112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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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費者,學費、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三分之一;
未繳費者,需先繳費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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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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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5月09日(含當日)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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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費者,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未繳費者,需先繳費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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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休學辦理注意事項:
112年2月1日∼112年2月6日(含)辦理,逾期不候。(112/2/1非上班日),延長至112年02月10日(含當日)以前
*112年7月24日為休/退學辦理截止日,逾期不候。
新生/轉學生辦理注意事項:
1. 大學部轉學生正取/備取辦理休學,請詳閱入學通知手冊,並登入學生專區填寫休退學申請資料並印出。(若有抵免,仍須先完成抵免事項)
*大學部學生辦理休學需家長簽章,若家長不克前來,學生可持家長同意辦理休學聲明書來校辦理*
2. 研究所新生辦理休學,請先登入學生專區填寫休/退學申請資料並印出,於註冊日前(含)持學歷證件及其影本至教務處教務組辦理。
*轉學生正取/備取及研究所新生,若未在指定日期內來校辦理休學,需繳交學雜費*
(相關退費資訊請詳閱休/退學退費基準表。http://www.pccu.edu.tw/→快速連結→學雜費資訊→收費標準→本校退費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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