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學年度大一法文(外文:法文、語實:法語實習)課程,經修習意願調查,人數未達開課人數,112學年度相關課程予以停開。
二、針對已修習法文相關課程之學生重補修規定如下:
- 「外文:法文」(CB15)以「法文讀本(一)」(1098)為替代課程,依學年課補修規定,請補修對應之學期。
- 「語實:法語實習」(CB40)以「法語發音訓練」(E507)為替代課程,依學年課補修規定,請補修對應之學期。
- 僅補修第二學期課程者,請於第二學期選課期間持選課更正單至通識中心加選課程。
- 如法文課程於其他學年度復開,重補修生仍須於當學年度補修所缺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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