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為宣揚校歌「振衣千仞岡、濯足萬里流」的理念,培養學生具備愛校情操與提升個人品德修養,期許本校新生在求學過程中,能反思精進,進而發揚校訓「質、樸、堅、毅」的精神,同時展現大學生的創意與技巧,讓校歌以更多元的曲風展現出不同的面貌,讓華岡新鮮人盡情地揮灑青春、擦出創意火花。
貳、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參、比賽規定:
一、參加對象:
1.所有參賽學生應均為就讀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以112學年度新生為主,以系為單位報名參加,鼓勵每系隊伍至少一隊,新生人數需達全體三分之二以上。
2.比賽當日應攜帶學生證進行報到,俾便檢驗。
3.報名參賽隊伍如有資格不符者,概不受理報名。
二、參賽人數:
參賽隊伍人數以8人至25人為限,候補人員以5人為限,所有演出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5人(含臨時更換之後補人員),演出時可依表演之編制變換隊形,但不得於賽程進行中上下舞台更換演出人員。
三、演唱時間:
1.所有參賽隊伍演唱時間總和不得超過5分鐘(含上下台時間)。
2.演出超時10秒鐘起將扣整體表現分數,超過11至20秒扣1分、21至30秒扣2分,以此類推,累計至整體表現10分扣完為止。
肆、比賽方式:
一、比賽日期與時間:112年10月25日(三) 晚上18時。
二、比賽地點:大成館興中堂
三、評判人員:由主辦單位慎重遴聘有關項目之專家若干人擔任之。
四、評判標準:創意表現35%、團隊精神30%、歌唱技巧25%、整體表現10%。
五、錄取名額:依照評分之高低分別等第。各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績優兩名(必須嘉許獎、一定要給獎)。
六、獎勵方式:
1.凡成績達到獎勵標準者,一律按其等第予以獎勵。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及獎狀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4,000元及獎狀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及獎狀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
績 優獎金新台幣1,500元及獎狀
隊伍獲得前五名之所有參賽人員均以嘉獎兩次之獎勵;獲績優者之所有參賽人員均予以嘉獎乙次之獎勵。
1.獲獎之隊伍將於112年11月29日(三)表演藝術聯展時公開頒獎表揚,並邀請為113學年度新生大學入門晚會表演嘉賓。
2.凡參與比賽之隊伍,可獲得全人學習護照群育點數2點、美育點數2點、德育點數2點。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程序:請務必於112年10月6日前至本校網站首頁公告系統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列印紙本加蓋學系或系學會印信連同電子檔,於9月25日至10月6日中午12時至13時,送至本校大恩館2樓課外活動組報名處,始完成報名手續。二、比賽排程:112年10月20日16時以電腦亂數抽籤排定出場次序並公告於學校首頁公告系統中。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否則不予計分。如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應由參賽隊伍於112年10月23日16時前以書面提出勘誤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陸、 注意事項:
一、以系組隊為原則,若隊伍無指揮、無伴奏亦可,需於報名時說明,確定歌唱方式。主辦單位不提供鋼琴,其他所需之譜架及樂器請自備。
二、比賽曲目為中國文化大學校歌「華岡之歌」,歌詞及示範帶音樂可於學校網站點選校歌瀏覽(https://www.pccu.edu.tw/intro_song.html)。
三、以「中國文化大學校歌」為主之延伸創意表現,表演限5分鐘(含上下台),或可將校歌改以不同方式呈現,惟以不詆毀校歌精神為原則。
四、凡比賽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五、主辦單位有權錄製比賽實況錄音、錄影,以作為活動推廣及存檔之用,凡報名參加本項比賽即視同無條件將演出授權主辦單位編輯、製作。
六、參賽隊伍需於比賽當天17時30分前於大成館前廣場集合完畢,負責人需攜帶全隊學生證件至報到處報到並查驗身分,參賽隊伍應於會場聆聽大會報告注意事項,唱名3次不到以棄權論,若更換參賽人員請於報到時告知主辦單位。
七、112年10月25日(二) 18時30分起提供參賽隊伍於大成館興中堂彩排,每隊彩排時間8分鐘,如有音檔或特殊安排請務必於當天提供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
柒、本實施要點若有未盡事宜,請隨時注意本校網站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