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方式及應繳證件
一、甄試簡章暨報名表:請逕至嘉義農業試驗分所網站 (https://www.tari.gov.tw/sub/content/index.asp?Parser=1,38,644,632/) 公告資訊項下最新消息中自行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報名日期:自 113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11 月 22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郵寄地點:應考人應於 113 年 11 月 22 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 至嘉義市東區民權路 2 號(郵遞區號: 6004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 驗分所約僱技術員甄試試務組收」,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 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五、報名應繳表件: 繳交各項表件,請以 A4 紙張,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 報名表 1 份,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如附表一)。
- 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正反面國民身分證(限新式國民身分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公立醫院 113.1.1 以後之體檢表正本(須符合應考資格之體格需求條件註明 合格,另含胸部 X 光檢查)。
- 男性已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國防役)或不需服兵役者, 須提供曾服畢兵役或不需服兵役之相關證明文件。
- 書妥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貼足郵資之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郵資 35 元 )2 個。(寄發准考證、成績通知用) (八)最近 1 年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相片 2 張(1 張黏貼於報名表,1 張黏貼於 准考證),照片背面應書寫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報名注意事項:
- 請於附表一上貼妥新式國民身分證及汽車駕照正、背面影本(須清晰)及最 近 1 年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請勿用生活照,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報名表件填妥後,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正確無遺漏或錯誤, 然後依序將報名表→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體檢表正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准考證→貼 足郵資之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郵資 35 元)2 個,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 迴紋針或長尾夾夾於左上角(切勿用訂書機),平整裝入 A4 信封內(請勿摺 疊),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出,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 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為確保個人權益,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應 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相片、身分證及駕照影本是否黏貼。另為利連絡,請 詳實填寫 114 年 1 月底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及連絡電話、行動電話號碼、 E-Mail。
- 退補件程序:應繳資料不全者,由本分所甄試試務組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 件告知應補件項目,應考人應於通知後 24 小時內以傳真方式補件,並主動來 電確認,始完成報名補件手續,逾時未補齊者,逕予退件,應考人不得異議 。
- 應考人繳交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 、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前發現者除扣留 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予以扣考;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 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進用後發現者,予以解僱。
更多詳情請參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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