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旨
有關教育部函釋辦理分期請領人員於分期請領專戶結清前,已自分期請領專戶領取部分給付者,可否再繳回已領給付至該專戶一事,請協助轉知所屬教職員。
內 文
詳見附件檔
公告起訖
起 - 2024/11/19 16:29
迄 - 2024/12/31 23:00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其他
公告單位
人事室-人二組
陳嬿而
點閱率
59
附 件
私校退撫會文.pdf
教育部書函.pdf
下載說明:要重複下載檔案,須重新取得下載權。
重新取得
檔案開啟說明:
本校配合政府推動ODF文件標準政策,附件檔案目前僅提供ODF(ODT,ODS,ODP,ODG)與PDF格式,請選擇對應的Microsoft Office程式打開
(參考說明)
活動資訊
--
相關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