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校113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單獨招生春季班成績業經核定,共計錄取4名(學士班),茲將錄取名單榜示如附件。 2. 依據本校113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春季班單獨招生簡章及113學年度第31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3. 僑生資格業經僑務委員會113年12月3日僑生就字第1130090116號函審核通過。 4. 港澳生資格業經教育部114年1月3日臺教文(二)字第1132505832號函審核通過。 5. 獎學金請參閱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網站之公告:https://oima.pccu.edu.tw/%e5%83%91%e6%b8%af%e6%be%b3%e6%9a%a8%e5%a4%96%e5%9c%8b%e5%ad%b8%e7%94%9f%e7%8d%8e%e5%ad%b8%e9%87%91-2025%e5%b9%b4%e6%98%a5%e5%ad%a3%e7%8f%ad%e3%80%81%e7%a7%8b%e5%ad%a3%e7%8f%ad%e7%ac%ac%e4%b8%80/ 6. 錄取生將於114年1月10日前收到有關錄取通知單等相關資訊的電子郵件。 7. 錄取生於開學時,應依本校規定至教務處教務組繳交符合入學資格之學歷證件正本(應經我國駐外館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有驗證章)),始得註冊入學。所繳證件不符入學資格,或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不實者,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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