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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請查照。
內        文

一、依據111年7月20日函頒修正之「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為鼓勵大專校院成立生命教育教學社群,發展具學校自主特色與生命教育內涵之課程教案,建構各校生命教育課程模組,持續辦理旨揭計畫。
二、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說明如下:補助原則及要求:成立校內生命教育學社群,研發具生命教育內涵與學校自主特色之課程教案,進而建構出生命教育課程模組,規劃具體可行之計畫。期程執行: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2年期計畫。補助金額:每校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2年最高以50萬元為原則。本案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於繳交期中報告後,撥付第2期經費。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成果發表會等活動。
(一)補助原則及要求:成立校內生命教育學社群,研發具生命教育內涵與學校自主特色之課程教案,進而建構出生命教育課程模組,規劃具體可行之計畫。期程執行: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2年期計畫。補助金額:每校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2年最高以50萬元為原則。本案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於繳交期中報告後,撥付第2期經費。
1、成立校內生命教育學社群,研發具生命教育內涵與學校自主特色之課程教案,進而建構出生命教育課程模組,規劃具體可行之計畫。
2、期程執行: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2年期計畫。
3、補助金額:每校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2年最高以50萬元為原則。本案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於繳交期中報告後,撥付第2期經費。
(1)每校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2年最高以50萬元為原則。
(2)本案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於繳交期中報告後,撥付第2期經費。
(二)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成果發表會等活動。
三、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擇一場次參與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一期-初階)-教案成果發表會」,時間為113年11月16日(南區)、11月30日(北區)、12月7日(中區)。
四、檢附補助作業說明(附件1)、計畫說明簡報(附件2)、常見問與答Q&A(附件3)各1份,或請逕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DjVVYm),標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二期-初階】(114年-115年)申請資料相關表件」。
五、請各大專校院於113年9月16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將申請資料函送「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地址: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並副知本部,郵寄資料請註明「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二期-初階】(114年-115年)申請資料」。
六、本計畫申請與諮詢,請洽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承辦人:黃詩婷專案助理。聯絡電話:(02)3366-1755分機206。電子信箱:sthuang@lec.ntu.edu.tw。
(一)承辦人:黃詩婷專案助理。
(二)聯絡電話:(02)3366-1755分機206。
(三)電子信箱:sthuang@lec.ntu.edu.tw。

公告起訖
活動起迄 --
公告分類 學術或研究計畫
公告單位 教務處-綜合組 謝淑媛
點閱率 58
附        件 001-教育部書函.pdf002-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常見問與答.pdf003-第二期初階(114-115年)補助作業說明.pdf004-補助作業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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