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學雜費減免的方案有1.教育部學雜費減免、2.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減免每學期1.75萬)、3.其他政府部會補助,以上3項補助均屬政府補助方案,僅能擇一補助,敬請同學擇優選擇辦理。
一、各類減免方案辦理方式
-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同學需向學校提出申請,詳細說明請見113年6月7日公告)
-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減免每學期1.75萬(同學不需向學校提出申請,由繳費單直接扣除)
- 其他政府部會補助(同學需向學校提出放棄行政院定額補助1.75萬後逕向各部會申請)
二、欲放棄1.75萬補助,申請其他政府補助的申請路徑,請參閱附件說明
(學生專區→全部功能→財務服務→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方案選填→選擇其他政府補助)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游美金小姐,分機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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