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有效期間 ~100/03/0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配合專勤隊服勤,需日、夜輪服勤務,需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
3.熟諳電腦操作,文書軟體、中英文打字熟稔者為佳。
4.本職缺係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科任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任用至該正式人員公告分發前1日止。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6.男性須役畢(於報名截止日前退伍)。
7.須具備汽、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負責面談、訪查、遣送、查緝及偵辦各類案件。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基隆市專勤隊(基隆市信義區義七路9巷2號)
聯絡方式
1.本職務為職務代理人,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 試戶政科考試錄取人員公告分發前1日止。
2.一律採用通信報名,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基隆市專勤隊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於報名截止日(100年3月1日)前郵寄基隆市專勤隊蕭先生收(地址:20145基隆市信義區義七路9巷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3.基隆市專勤隊聯絡電話:02-24287172分機9,蕭先生。傳真02-24284718。
4.檢附資料:(1)信封上請註明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4)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電腦證照訓練等資料影本。(5)男性請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
5.本遴選案採擇優5名面試,分別以電話通知面談。
6.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
7.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依錄取人數擇優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8.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切結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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