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105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案,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7日受理收件。

一、依本署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執行要點辦理。



二、本案重點如次: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7日下午5時止。



(二)申請對象:公私立大學、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或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三)補助事項:提升應回收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有害物質回收(去除)比率、再生料品質(價值)、資源循環利用或降低污染排放量之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四)本年度重點補助主題為:



1、分類回收處理技術



(1)二次料(如:廢資訊、廢家電、廢機動車輛、廢乾電池處理後產出物)精煉技術。



(2)新興電池(如:鈉鎳電池、車用乾電池)處理技術。



(3)冷媒(如:廢機動車輛、廢電子電器等產出之冷媒)回收、貯存、處理及再利用技術。



2、責任物產品綠色設計,以提升回收處理效率、效能或再生料價值



(1)產品材料使用最佳化設計(如:使用可回收或再生之材料、避免使用含有害成分之材料)。



(2)產品結構設計(如:易拆解、輕量化)。



3、回收處理及污染防制(治)技術實廠試驗



(1)有害物質(如:冷媒、螢光粉、汞、鉛、廢農藥容器殘留農藥)回收(去除)技術實廠試驗。



(2)回收物質(如:廢錐管玻璃)再利用實廠試驗。



(3)應回收廢棄物處理(如: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處理)污染防制(治)成效提升實廠試驗。



4、回收物質再利用用途或二次料產品高值化應用之研發。



5、低耗能之回收處理技術或制度



(1)回收處理設備機具(含運/載具等)能耗改善之研究。



(2)回收系統收集分類效能及能耗改善之研究。



(五)本年度指定補助主題為:



1、推動建置具市場應用價值之廢機動車輛粉碎後殘餘物



(ASR)減量及再利用方式,以提升廢機動車輛資源回收再利用率。



2、開發廢塑膠平板容器(含PLA)分類、處理與資源化技術,以暢通廢塑膠容器去化管道。



3、開發不含液晶之面板玻璃之高值化再利用途徑,以擴展可行之應用領域。



4、開發提高廢鉛蓄電池處理製程重金屬鉛錠回收率之高值化技術,以減少廢棄物產生量。



5、開發廢輪胎多元再利用技術,以暢通膠片去化管道。



三、本案本署補助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與設備租用、維護費



及委託檢測費,申請前請詳閱「105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



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相關文件及表格請至



本署資源回收網站活動連結處下載



(http://recycle.epa.gov.tw)。



四、申請案件填報內容,若有疑慮者,請洽回收基管會梁小姐(02)23705888#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