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二、為推廣本計畫,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凡參加大專校院組者,須由學校推薦,請於107年3月23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送件至基隆市家庭教育中心參加決審。
三、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本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七、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詳見附件)
(一)推薦:
1.推薦方式: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擇一方式辦理。
(1)自我推薦:由參選家庭自我推薦,並由父母與子女雙方相互寫下平日互動之事實,如子女年幼無法書寫,可以繪畫等創意方式代替文字表達。
(2)他人推薦:可由第3人(如學校教師等)協助推薦之家庭成員,撰寫平日互動中發覺「父母慈、子女孝」之感人事蹟推薦書表等資料。
2.推薦程序:
(2)大專校院組:由學校推薦,推薦書請學務處蓋印,逕送教育部。
大專校院組:由學校推薦,推薦書請學務處蓋印,逕送教育部。推薦書請於107年3月9日(星期五)前送學務處生輔組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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