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係為強化國人對我國南海主權及海洋政策之認識與支持,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防部、內政部地政司、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內政部營建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本部共同辦理。藉由國內各大專校院學
生實地體驗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生態及周邊海域執法現況,使參與學員充分感受東沙環礁生態與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並建立對國土疆域及海洋國家之意識與認同。
二、本年度三梯次活動開放國內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報名,辦理日期及本部遴選之名額如下:
(一)第1梯次:本年6月23日(星期五)至6月26日(星期一),共16名。
(二)第2梯次:本年7月14日(星期五)至7月17日(星期一),共16名。
(三)第3梯次:本年8月11日(星期五)至8月14日(星期一),共16名。
三、參與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研究生),經繳交報名表、參加活動同意書及參加活動計畫書(包含參與動機及後續推廣規劃),並經各校推薦及本部完成查核者。
四、本案活動規劃如附件,請欲報名學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通過教育部部遴選者後續須繳交報名費,每人新臺幣1,749元(不含至報到地點及返家之路程所衍生之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該等費用須由參與學生自付)。
(二)單趟航程約需16至20小時,行程中須由母艦轉乘小艇登島,會有船身高低落差問題,應考量自身之體能狀況。
(三)活動第4天須繳交研習心得。
(四)參與學生須配合本活動賦予之任務,辦理本活動之後續推廣事宜(如成立南海相關研究社團、撰寫專題報告、製作影片宣傳、投書報章媒體分享心得...等),獲選學生須於本年10月31日前,將其辦理推廣事宜之成果資料檔案上傳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tmec.ntou.edu.tw/)之「東沙巡禮活動」專區,俾建置本案相關成果資源,擴大東沙體驗營之辦理成效。
五、欲報名參加之同學請於106年3月17日(五)前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報名,每梯次將推薦2名學生參加(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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