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106年3月2日(四)∼3月3日(五)、3月6日(一)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大恩館10樓1002室
三、處理原則:依本校選課辦法第八條規定者
1.所選課程有衝堂
2.所選學分不符選課辦法第三條規定
3.所選課程停開、增開組別或抵免學分
4.因不可歸責於學生之事由,致不能於選課期間辦理加退選課程
四、程序
1.填妥選課更正申請表
2.經開課系所組學位學程審核及系所主任簽章
3.於規定時間內繳交
4.請於繳交申請表後,隔日自行至學生專區查看加退選課程是否正確
五、相關申請表如附件或於教務處教務組網站下載
六、選課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請詳閱選課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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