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具正式學籍外籍生,就讀本校滿一學期,大學部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學業成績總平均皆在六十五分以上,研究所每學期至少修習四學分,學業總平均皆在七十五分以上。
2.博士或碩士班學生於撰寫論文期間,無上學期成績者,得持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至少須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與設計、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及歷年學業成績單提出申請,最多以核給一次為限。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金額及名額:106年教育部分配本校97萬7,000元,每人獎學金金額由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核配。
三、繳交證件:
1. 申請同學請至學校網頁--學生專區,進入財務服務--獎助學金申請,填寫申請表。列印後最晚於5月5日前送菲華樓2樓國際合作組辦公室。
2.成績單(需加註名次)
四、截止日期:105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