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107.1)學生就學貸款第一批家庭所得查調結果已由財稅中心回覆學校,請同學配合繳交相關資料完成貸款手續
一、請同學至中國文化大學首頁→學生專區→個人檔案→金融紀錄→就學貸款申辦記錄查詢審核狀況。
二、經財稅中心查核家庭106年度所得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之同學,學生個人金融專區就學貸款審核顯示為 兩位子女 ,除非家中有二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才可申請自付利息貸款,不符資格者應補繳學雜費。
- 如要辦理在學期間按月自付利息貸款,須繳交其他兄弟姐妹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至附件下載填寫自付全額利息切結書(如附件)於11月9日前繳回生活輔導組。
- 如家中無其他兄弟姐妹就讀高中以上學校或不辦理自付利息貸款者,應於11月9日前至生活輔導組取消貸款並至會計室領取繳費單並繳清學雜費。
三、經財稅中心查核家庭106年度所得超過新臺幣114~120萬元之同學,應自付半額利息,學生個人金融專區就學貸款審核顯示為 自付1/2利息 如要辦理在學期間按月自付半額利息貸款,須至附件下載填寫自付半額利息切結書(如附件)於11月9日前繳回生活輔導組。
- 如不辦理自付半額利息貸款者應於11月9日前至生活輔導組取消貸款並至會計室領取繳費單,繳清學雜費。
四、如對所得超過有疑慮之同學請至各地國稅局或稽徵處申請106年度綜合所得各類所得清單,若未超過標準應至生活輔導組申請更正。
五、就學貸款屬兩位子女或自付半額之同學如有申貸書籍費、住宿費同學應完成繳交切結書書手續,才會收到書籍費、住宿費之撥款。
六、家庭所得超過標準而家中無其他兄弟姊妹就讀高中以上,無法辦理自付利息貸款之同學,如家庭經濟確有困難或有特殊原因無法繳交學雜費之同學,請儘速至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說明。
七、檢附相關檔案:
1.就學貸款切結書(半額)
2.就學貸款切結書(全額)
承辦人:生活輔導組潘平柔老師
聯絡電話:28610511分機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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