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比利時修習英文新傳課程交換生申請】

赴比利時修習英文新傳課程交換生申請】

1.交換資格:本校1-4在學大學部學生或研究生(不含延畢之役男同學),具英文檢定成績者,另具法文能力優先錄取。



2.交換期限:107學年度(107.9-108.6)

3.費用:

(1)繳交本校學雜費。



(2)免繳比利時社會傳播研究學院大學學費,自行負擔護照、簽證費、來回機票費、生活及交通費。



4.修讀課程:

比利時社會傳播研究學院之新傳相關英文授課課程。



5.名額:4名

6.報名繳交資料如附件.

*申請同學請於107.3.30前繳交申請資料至菲華樓203室國合組辦公室(分機18103)。


公告資訊
公告時間 2018/01/16~2018/03/30
公告分類 國際交流活動
公告單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合組 郭昀樺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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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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