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獎助生依規定分為研究獎助生、教學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各類獎助生依規定應訂立基本規範,且應加保商業保險,以維護學生權益。
二、有關獎助生加保事項,教育部所屬之計畫由教育部支應保費;另依臺教技通字第1060038516號函說明二、(四)規定,教育部以外之機關、團體等以委辦計畫(即經由行政協助、行政委託、招標作業等)方式,委請學校協助執行前開機關、團體原應執行之事務者,其學習型兼任助理投保所需經費則應由委辦機關或團體支應,教育部不予補助。
三、依107年1月17日教育部來函,107年「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保費每位獎助生每月新台幣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