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2.留縣升學獎學金:設籍屏東縣縣三年以上並就讀屏東縣縣國.高中(職)學校之學生。
3.特殊才藝獎學金:設籍屏東縣縣三年以上並就讀屏東縣縣國.高中(職)學校之學生。
備註:
1.實施要點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7年3月22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