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獎學金之贈與,以國內政府立案之(一)各大學院校之三民主義研究所.中山學術研究所.實業計劃研究所.大陸問題研究所.政治研究所.法律研究所之魯青籍研究生。(二)各大學院校政治學系.法律學系及師範大學公民訓育系之魯青籍在校學生為範圍,並以抗戰剿匪之烈士遺屬為優先。
1.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者。
2.上學期操行成績甲等者。
備註:
1.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於107年6月15日前至生輔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