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
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
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
限及研究所學生。
(二) 生活津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
專院校原住民族應屆學生,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
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本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
備註:
1.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7年5月22日前)辦理。
2.申請要點, 請詳見附件說明。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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