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辦理時程
上網日期: 107年6月1日起至107年9月21日止。
繳件日期
(一).第一批:107年6月4日至6月29日。*2~4年級舊生。
(如要辦理信用卡繳學費者,在此期間完成減免辦理者才可收到學校列印之正確繳費單)
(二).第二批:107年7月16日至9月21日止。
*第1批尚未繳件之2~4年級舊生。
*各類轉學生及新生。
一、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自107年6月1日起,開始上網登錄,詳情請參閱附件之說明,並於6月4日起請同學備齊申請表及證件,至大恩館2樓生輔組繳件申請,2~4年級學生請於6月29日前完成申辦。
二、學雜費減免與教育補助費、教育部弱勢助學金、政府各單位之補助(如 農委會之各地農、 漁會、水利會、勞委會、各縣市政府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退輔會之各縣市榮民服務處之補助等),僅能擇一申請(減免1年辦2次,請選擇金額較高者辦理,教育部每學期均以電腦連線查核同學有無重複請領,已領取政府其他單位之補助者,其減免將被取消)。只上網登入而未至生輔組繳交申請表及證件者,視同未申請,同一年級、同一學期只能辦理一次(就讀本校及他校,均列入計算)。
申辦手續齊備,經生輔組初審通過者,107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繳費單內,可扣除減免之金額(不必先繳交),僅須繳交餘額辦理註冊,107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開學日期為107年9月21日,經初審通過之學生如果在9月21日之前如有申請資格不符(如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喪失資格、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程度變動)或重複請領等情況,請務必主動提出更正,以免日後產生追繳等情形之發生。
三.辦理時間:2~4年級學生請於6月29日前完成申辦
上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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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1∼1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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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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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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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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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6月4日起至9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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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欲同時申辦減免及就學貸款之同學,應先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列印出減免完成後之新的繳費單再辦理就學貸款手續(只能申貸減免後之學雜費)
五、本項業務承辦人: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游美金小姐,分機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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