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為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二.申請程序如下:
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8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備註:
1.獎學金實施要點, 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8年11月2日前)辦理。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承辦人朱小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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