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三、大學(大專)、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之成績為主;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之成績為主。
四、本助學金大學(大專)、高中(職),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乙次,並未獲得其他社福單位獎助學金贊助者。
備註:
1.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8年11月8日前)辦理。
2.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3.申辦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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