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父母一方罹癌,且積極治療中。(積極治療中認定: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等)
2.就讀日間部大專院校或五專四-五年級或二技/專或七年一貫制4-7年級之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者。(不含空大、空專、進修學院、空中進修學院、補校、夜間部等)
3.107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60分以上者。
備註:
1.有關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申請者,請於108年3月31日前逕寄該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