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新竹巿巿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1.各項平均成績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
2.家境清寒者。
備註:
1.申請規定,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8年3月21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