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對象:以國內大學應屆優秀畢業生兩名為原則,如遇伯仲優秀人選,得酌情增加獲獎名額。
二、獎勵方式:獎牌乙面及獎金新台幣五萬元。
三、申請及評審程序:
(1)化學會於每年二月對國內各大學公告,徵求優秀學生人選。
(2)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如附),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檢附申請人自傳、研究成果及未來研究計劃書、指導教授推薦函、大學歷年成績單各乙份,及其他有利評審資料,逕寄「11599 中研院郵局第18號信箱 中國化學會獎章委員會收」。
備註:有關該會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請詳見附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