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凡雲林縣鄉親學子或旅居全國各縣市雲林籍鄉親子弟( 父母親或孩子憑身分証「 P」字號認定) 。
二.現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及大學(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訂定資格標準,且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得申請本項獎助(註:領有低收入戶卡者或12年國教學雜補助者不在此限);該會於收受申請表件後(如附件一),經向相關機關查詢,若發現申請者已接受政府各類減免、補助,得逕將該申請案視為無效。
三.年滿25歲(含)以上之延修學生、公費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及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助對象。
備註:
1.申請獎助學金要點,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時間內至生輔組辦理申請(108年8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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