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新生申請條件:
1.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100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80分以上,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3.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4.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面審核。
二.舊生申請條件:
1.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100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3.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
備註:
1.實施辦法,請詳見附件說明。
2.請依學校規定日期(108年9月12日前)辦理。
3.申請地點:大恩館2樓生活輔導組洽朱小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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