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辦理注意事項:
新生/轉學生辦理注意事項:
1. 大學部新生辦理休學,請於8月15日網路報到後,至學生專區填寫休退學申請資料並印出,持休學申請表及學歷證件及其影本至教務處教務組辦理。(須9月2日前完成)
2. 大學部轉學生正取辦理休學,請於8月20日報到當日,持學歷證件及成績單至教務處教務組辦理。(若有抵免,仍須先完成抵免事項)
3. 大學部轉學生備取辦理休學,請於8月22日報到當日,持學歷證件及成績單至教務處教務組辦理。(若有抵免,仍須先完成抵免事項)
*大學部學生辦理休學需家長簽章,若家長不克前來,學生可持家長同意辦理休學聲明書來校辦理*
4. 研究所新生辦理休學,請先登入學生專區填寫休退學申請並印出,於新生註冊日8月13日前(含)持學歷證件及其影本至教務處教務組辦理。
*轉學生正取/備取及研究所新生,若未在報到日來校辦理休學,則需繳交學雜費*
在學生注意事項:
1. 8月1日∼9月2日(含)辦理休學,退還全額學雜費
2. 9月3日~9月9日(含)辦理休學,學費退三分之二,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退還
2. 9月10日∼10月21日(含)辦理休學,學費及雜費退還三分之二
3. 10月22日∼12月2日(含)辦理休學,學費及雜費退還三分之一
4. 12月3日後辦理休學,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續休辦理注意事項:
8月1日∼9月2日(含)辦理.逾期不候。
*8月上班時間為週一到週四,8: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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